多家供應商拿同一品牌的產(chǎn)品去投標,應該怎么辦呢?這個問題多年來一直困擾著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。
查閱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發(fā)現(xiàn),2003年4月財政部辦公廳對河北省財政廳請示的回復中提到這個問題。河北省財政廳請示的內(nèi)容是:多家代理商拿一家制造商的產(chǎn)品去投標,如何計算供應商家數(shù)?財政部的回復是:政府采購的競爭是指符合采購人需求的,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產(chǎn)制造商之間的競爭,界定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(chǎn)品只能有一家投標人,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對此作出明確規(guī)定。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也以該回復作為對同品牌產(chǎn)品投標處理的依據(jù)。
但采購實踐中,招標文件的規(guī)定五花八門,還是達不成真正的共識。
87號令施行,困擾多年的問題終于有權威答案了。87號令根據(jù)兩種不同的評標方法,在第三十一條給出了詳細的規(guī)定,可以說是87號令的一大亮點。我用兩個案例來具體說明。
第一個案例是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項目,A、A1、A2、B、B1五家供應商參加投標,均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。其中,A、A1和A2三家投的都是E品牌,B、B1兩家均投F品牌。A和A2的報價高于A1報價,B報價高于B1。碰到這種情況,該如何處理呢?
來看87號令第三十一條第一款,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采購項目,提供相同品牌產(chǎn)品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,以其中通過資格審查、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最低的參加評標;報價相同的,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托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方式確定一個參加評標的投標人,招標文件未規(guī)定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,其他投標無效。
我們可以將最低評標價法的評審步驟分為五步走。
第一步,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對所有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;
第二步,由評標委員會進行符合性審查;
第三步,審查不同投標人同品牌投標情況,取投標報價最低的參加評標,其他同品牌投標人為無效標;
第四步,計算參加評標家數(shù)(如參加評標的不足3家,則該項目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作廢標處理);
第五步,根據(jù)招標文件要求,比較、評審、排序,推薦中標候選人。
由此看來,同品牌投標,報價高者沒有進入評標的資格,在第三步就會被判為無效投標淘汰出局。回到上面的案例中,E品牌只有A1有評標資格,F(xiàn)品牌只有B1有評標資格。據(jù)此,合格的投標人只有兩家,該項目在符合性審查結束應作廢標處理,無需第五步的評審。
再看第二個案例,A、A1、A2、B、B1、C參加同一項目投標,均通過資格性、符合性審查,該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。其中,A、A1和A2均投E品牌,B、B1均投F品牌,C 投H品牌。A和A2的報價高于A1報價,B報價高于B1。下一步怎么辦?
我們再看87號令第三十一條第二款,使用綜合評分法的采購項目,提供相同品牌產(chǎn)品且通過資格審查、符合性審查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,按一家投標人計算,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;評審得分相同的,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托評標委員會,按照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方式確定一個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。招標文件未規(guī)定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,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。
評審步驟同樣分為五步:
第一步,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對所有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;
第二步,評標委員會進行符合性審查;
第三步,計算投標人家數(shù),同品牌不同投標人按一家投標人計算(此時如投標人不足3家,則該項目作廢標處理);
第四步,評標委員會對所有通過資格和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,進行比較、評審、打分;
第五步,排序,推薦中標候選人,此時需比較同品牌不同投標人綜合得分,以綜合得分最高的參加中標候選人排序。
通過對比,同一品牌不同投標人參與同一項目投標,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有三點異同:
一是投標人計算方法是一致的,計算時點有所不同;
二是在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審的項目中,所有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均有資格評標,而最低評標價法則不然;
三是在評審打分結束后,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審的項目,同品牌不同投標人評審得分最高者獲得中標候選人資格,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。
因此,這個案例中,E、F和H品牌共三家投標人,可以進行下一步的評審。對所有投標人進行比較、打分,A綜合得分82.3分,A1得分80.5分,A2得分78.6分,B1得分89分,B得分85.9分,C得分87分。取同品牌不同投標人得分最高的作為中標候選人,分別為A 、B1和C。按得分從高到低排序:B1為第一中標候選人,C為第二中標候選人、A作為第三中標候選人。
此外,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(guī)定,非單一產(chǎn)品采購項目,采購人應當根據(jù)采購項目技術構成、產(chǎn)品價格比重等因素,合理確定核心產(chǎn)品,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。多家投標人提供的核心產(chǎn)品品牌相同的,按前兩款規(guī)定處理。
據(jù)此,我認為,針對同品牌投標,87號令第三十一條不僅明確了不同的評標方法,還明確了單一產(chǎn)品和非單一產(chǎn)品,描述清晰準確,考慮全面,具有很強可操作性和實用性。兩種不同評標方法在使用中除了根據(jù)采購標的的特性確定以外,還要考慮到因評標方法使用不當而買到質(zhì)量欠佳的產(chǎn)品。
另外,87號令第十七條,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、資產(chǎn)總額、營業(yè)收入、從業(yè)人員、利潤、納稅額等規(guī)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,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(chǎn)廠家授權、承諾、證明、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,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。由于沒有制造廠家授權,供應商有可能在采取最低評標價法的情況下,用同品牌較低價去淘汰掉正常報價的優(yōu)質(zhì)產(chǎn)品,從而提高自己其他品牌產(chǎn)品的中標概率,使采購人買到質(zhì)量欠佳的產(chǎn)品。因此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在選擇評標方法時要根據(jù)采購標的特性、采購預算、市場行情等綜合確定。
來源:政府采購信息網(wǎng)